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22〕27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经组织创建、评估验收、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是继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后获得的又一全国性荣誉。
近年来,涉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市中院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审判职能作用,聚焦政治建设、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8000余件,审判质效连续五年位居全省法院前三,为群众解决了大量急难愁盼问题。201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有16个集体荣获“三等功”,31名个人荣获省市级荣誉。
涉县法院将珍惜此次荣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涉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